在马来西亚,员工离职一般需要向公司提交正式的辞职信。以下是撰写辞职信的几个要素:
- 条理清晰简洁
辞职信的信息应当简明扼要,主要列出自己的身份、离职时间和离职原因。 - 通知并非商议
公司无权拒绝员工离职,所以辞职信的目的不是申请许可,而是告知公司。 - 客套的场面话
所谓“好聚好散”,辞职信的遣词用句应该圆滑得体,再加上感激公司云云的客套话。
辞职信的参考格式如下:
- 英文版
- 马来文版
- 中文版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
法律上虽然允许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为了方便公司安排人事调动,维护公司权益,员工辞职应提前告知单位。具体天数以雇佣合约内注明的辞职通知期为标准(试用期辞职亦如是),若合约没有写明,则依据马来西亚1955年劳工法令第12条文《终止契约之通知》,可知:
- 受雇小于2年,最少提前28天。
- 受雇大于2年小于5年,最少提前42天。
- 受雇超过5年,最少提前56天。
不提前通知可以吗?
无论辞职还是解雇,不提前告知对方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以下几种情况即便不提前通知也合法合理:
- 双方达成协议。
- 支付对方一笔等同于通知期间所能赚取的工资(代通知金),无需等期限届满。
- 如有一方故意违反契约中任何条件,则另一方可以不用通知终止服务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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