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持有人入境加拿大不需要提前办理签证,持有有效的美国绿卡就可以直接通过加美边境入境加拿大,但在入境时还是需要出示以下材料:
- 有效的美国旅行证件,如护照或绿卡
- 入境目的,如旅游、探亲或商务
- 返美证明,如机票或车票等
- 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短期停留
通过边境检查后美国绿卡持有人在加拿大的最长允许停留期限是6个月。
在加拿大期间,不需要工作许可或其他文档,只能作为短期旅游者或探亲者停留,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和收入活动,如果因私人或人道主义原因需要在加拿大停留更长时间,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最长30天,总延期时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有长期在加拿大学习、工作或者定居的计划,则需要提前办理相应类型的加拿大签证,比如工作签证、学生签证、投资移民签证等。
对大多数美国绿卡持有人来说,以短期旅游或探亲为目的入境加拿大,不需要提前办理签证,但停留期限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需要长期在加拿大,就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身份地位支持。
可以在加拿大停留6个月后再返回美国吗?
美国绿卡持有人在加拿大停留6个月后可以返回美国,美国绿卡持有人入境加拿大后,最长合法停留期限为6个月,6个月期限内,可以多次进出加美两国,无需额外手续。
6个月期限结束前可以选择继续停留与加拿大,或返回美国,6个月期限结束后,如果选择返回美国,只需通过美加边境时出示有效美国证件即可。
返回美国后不受此前停留加拿大6个月的影响,仍可持有美国绿卡身份,如果在6个月期限结束后又计划前往加拿大,需重新计算停留期限。
所以总结来说美国绿卡持有人在加拿大6个月合法停留后返回美国,不会因为超过停留期限而受到影响或面临任何法律义务,刚好6个月也可以频繁进出两国,只要确保每次进入加拿大开始计算的停留期限不超6个月,则没有问题。
可以在加拿大停留超过6个月吗?
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最长30天,总延期时长也不能超过6个月,提出合理的延期理由,如亲人生病需要陪护,手续延误未能及时离境等,提供支持材料,如医疗报告、出行记录等证明延期理由的真实性。
每次延期申请通过后,新的6个月期限将从当时开始计算,延期每次需重新申请,不设自动延长,间隔时间也计算在内,累计停留期限,包括原6个月加上各次延期,不能长于6个月的两倍,即12个月,延期通过无保证,将视情况具体审核。
除此之外停留期限也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延长:
- 获得其他签证如工作/学生签证数量不限。
- 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 婚姻/同居伴侣向移民局申请延期。
想在加拿大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签证吗?
如果美国绿卡持有人想长期在加拿大工作,就需要事先办理加拿大工作签证,入境加拿大作为短期访客时,不允许从事任何工作,如果要合法在加拿大工作,需要通过工作签证的方式。
原创文章,作者:兰台书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oeagle.net/28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