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绿卡是指美国签发的临时工作绿卡,持有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美国,临时绿卡持有人没有永久居留权,身份也不稳定。
如果持有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为配偶办理移民:
- 已持临时绿卡至少1年,不包含离境时间。
- 配偶为美国公民或长期绿卡持有人。
- 双方婚姻合法、真实。
- 申请人年收入达到贫困线标准。
主要是填写I-130表为配偶申请移民,同时需要提交足够证据支持婚姻关系真实性,如共同签署的合同、银行对帐等,但是审查很难通过,因为临时身份不稳定容易增加怀疑度,需要更多证据支持,可能需要进行面试,有被驳回风险,等待时间超过2年很平常。
其它选择项可以等待加州公民身份后再申请,离美配偶入境后进行归化,申请工作绿卡延期增加潜在权益或者离婚后为配偶新申请移民类别。
总结来说持临时绿卡申请配偶移民难度大,成功可能性不高,除非必要否则建议考虑其他途径为配偶入境。
如果离婚后再为配偶申请移民,会有什么影响吗?
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后关系改变说明原因,难度更大需要提供更充分的支持性证据,包括之前同居期间的照片、银行对帐等。
审查更严格,要求需要面试,重点审核婚姻是否真实与留下就是为了移民,而且等待时间更长,一般需要1-2年以上,个别案例甚至3年以上。
可能会要求提供新的财政支持证明,离婚后经济来源问题需要说明,若申请新的移民分类难度更大,成功机会更低。
因离婚未满2年而审查不通过,若离婚原因涉及家庭暴力等更难通过,同居时间不计入移民连续居留要求内。
建议如果离婚主要考虑为配偶重申的话,最好采取以下策略:
- 离婚时间越久支持材料越充分,利于说明关系真实性;
- 选择原申请分类再申请;
- 寻求专业移民律师辅助整个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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