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马来西亚经济渐渐复苏,有很多在2020-2021年期间找不到工作的人,尤其是毕业生,终于可以在经济大开放后正式踏入社会。你找了工作那么久,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新工作或第一份工作。你需要知道的是,无论你是职场新鲜人还是高层,企业都会先要给你试用期,才会正式录用你。
一般马来西亚企业的试用期为2-6个月,这要看回去你签的试用期条约。如果试用期期间,雇主或高层不太满意或需要多一些的时间来观察你的表现,他们有权不在通知你的情况下,延长你的试用期。(一般都会通知,通常到了试用期一星期前都会为员工做出评估和通知他们是否会延长试用期或正式录用他们)
当然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环境,或者因为某种原因做不下去,他们可以在这期间提出退出或辞职。辞职期间你需要知道的事:
- 一般试用期员工辞职可以立刻通知雇主或高层,或在一两个星期前通知。需根据你的试用期合同作为标准。
- 任何的雇主或企业高层有权利直接终止一般试用期员工。
- 你需要好好阅读有关的试用期合同,必须知道你的权力在哪里。
- 当你要辞职的时候,有些公司不会只是接受口头上的辞职,他们还会要你准备”辞职“信函。
- 如果合同说明你需要在2个月前通知退出,你也必须照着合同那样做,不能因为是试用期而随口说退出就退出。
如果被公司直接终止合约该怎么办?
- 你可以要求提出一个合理的说明。
- 你可以和管理层或雇主协议是否可以继续在试用期工作。
- 如果因为不合理的要求而被公司直接终止合约,你可以参考马来西亚1967劳工法案来提出诉讼(https://www.ilo.org/dyn/natlex/docs/ELECTRONIC/48066/99440/F1841123767/MYS48066.pdf)
原创文章,作者:兰台书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oeagle.net/26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