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每个上班族都必须要自身在职场的权利,最基本的权力就是确保自己不被拖欠工资。如果雇员发现老板不断拖欠自己的工资(在非任何经济风暴或外在因素的情况下)时,那就雇员就有权力向劳工部投报自己在还是被该公司雇用期间拖欠工资一事。
这里有两个事项是你需要知道的:
无论你的工资是低于RM5000或高於RM5000,只要你还是劳工法令下的”雇员“,那你就有权力投报劳工部。不仅是拖欠工资,雇主要求员工在公假上班但无法给与员工补假/法定的薪资、给与员工少过年假天数或剥削员工的福利等。
以上的理由雇员只要有证据证明,那么劳工部将会依据开档调查。
雇员可以透过一下管道向劳工部提出投诉:
- 亲自上门或致函到离工作地点最靠近的劳工部
- 电邮至总行:[email protected]
- 拨电到总行:03-8000 8000
- 拨电至客户服务热綫:03-8886 5192 / 03-8888 9111
- 传真到总行:03-8889 2368
投诉者所需要呈交的资料如下:
投诉人的个人资料、雇主的公司资料、投诉问题、相关文件如录取信件(Employment Offer Letter)、雇佣合约(Employment Agreement)、工资单(Pay Slip)等。
根据劳工部的客户章程,一旦接获投诉,相关投诉必须在投诉之日起30天内被调查以及被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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