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1990 年注册条例(2007 年修订版)第14条文,凡大马公民身份证如若出现资料不正确,必须透过系统更正身份证资料。
如何申请?
您需要拥有大马身份证才可以进行申报手续,此外,您需要亲自莅临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到服务柜台拿一份 JPN.KP16 的表格并填妥。
需要携带的文件(原版与复印版)
- 申请者不足十八岁需准备一份法定声明书(法定声明书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撰写。监护人必须是二十一岁或以上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姨母、叔伯、姐姐或哥哥)。
- 申请人的身份证。
-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或公民身份证明或公民身份确认书或入境许可证。
- 护照(若有)。
其他附加文件:
穆斯林申请者:
- 无论是更改姓名或保留原名,需呈交伊斯兰宗教部门或国家伊斯兰宗教委员会所提供的伊斯兰教证明。
- 若更改姓名或宗教(从伊斯兰教转变为非穆斯林),需呈交伊斯兰宗教委员会或伊斯兰宗教部门的伊斯兰法院确认证明书。
非穆斯林申请者:
- 若更改姓名或宗教,需呈交洗礼证明书、佛教确认信、印度教或锡克教确认信。
- 若保留原名,只需在柜台填写附件“A”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文件。
丈夫若是外国人:
- 需呈交国家登记局所发出的KC07结婚证。
更改地址:
需要呈交电费/水费/污水处理费/门税/评估税/所得税评估表/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或收据/村长、国会议员 、雇主或任何马来西亚部队的证明文件(原件与认证副本)
申请费用
- 细节修改程序费:马币十令吉(大马公民与非大马公民)
- 更新后的新身份证费用:马币十令吉(大马公民);马币四十令吉(非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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