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租房合约?马来西亚租房合约的基础条规应该有什么?

在马来西亚,房屋出租是很普遍的现象。手头上若是有空置房子的人通常会选择将房子出租,赚取一些额外收入。而有些人贪图方便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出租房子,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明,极易在未来与租户产生纠纷。因此,为了同时保障屋主和租户双方的权益,拟定一份租约合同是一道有必要的程序。

什么是租房合约?马来西亚租房合约的基础条规应该有什么?

什么是租房合约?

租房合约是屋主和租户之间的一层法律关系,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合约条款详细阐明了屋主和租户在房产租用期间各自所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违约的一方需按照合约所写明的方式承担起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根据1949年马来西亚《印花税法令》第4条文,租房合约需要缴付印花税,并且获得内陆税收局(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LHDN)的印花盖章,才算正式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一份已获得双方同意并已签署,却没有在执行日起30天内拿去做印花盖章的合约,依然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依据法令第52(1)(a)条文,没有做印花盖章的租房合约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据,无法证明任何事情。若是任何一方欲采取法律行动,则必须先将合约拿到LHDN补做印花盖章,并且清还未在规定期限内(30天)做印花盖章的罚款。

租房合约条款

  1. 房产情况及出租范围

这范围应当注明房子的地址以及出租的范围。比如说,只租一间房间或者是出租整间房子。倘若只租房间,是出租房子的哪一间房间。此外,如果房子内附有家具家电,或设施设备,列如冰箱,洗衣机等等,需一一列明清单。

  1. 出租期限

这一条主要是为了记录房子出租的明确时长和期限。建议注明租户应于几年几月几日前,按照合约内的租用清单,将钥匙以及房子,物品设备等交还屋主。这里也可写明续租条件,若租户有意续租,则需在遵守条件下与屋主商议续租事项。

  1. 租金及押金

在马来西亚租房,一般上屋主会要求租户先付定金抵押金水电杂费押金

定金是租户为了让屋主保留房子,不租与他人而付给屋主的一笔金额,数额通常相等于一个月的租金。签约后,定金一般会用来当做第一个月的租金。

抵押金是为了保障屋主权益,比如租户拖欠最后一个月的房租等等,数额一般是两个月的租金。若房子及其设备未有损坏,则约满后屋主将抵押金全数归还

水电杂费押金是屋主以防租户拖欠水电费等而收取的押金,通常是半个月租金不定的数额。

这里也要写明租期间水电杂费应由哪方所出,每月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比如现金,汇款等)以及限定支付期限

  1. 维护及维修

一般上,房子及设备设施若是自然损坏(比如长期使用所致)则维修费用由屋主承担,若是因为租户使用不当或者蓄意破坏,则费用由租户所出

  1. 双方责任及违约赔偿

这部分需要注明租期间双方的责任以及所需赔偿的违约金额。例如屋主不可提前解约,租期间,屋主不可提高租金,租户不可转租他人,房内不可进行黄,赌,毒等行为活动。一旦违约则需支付指定违约金额。

  1. 其它

这里可标明双方其他的约定事项,如,屋主将钥匙交予租户前,需检查并确保房子及其设施设备功能良好无故障损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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