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近来对于大马破产率越来越青年化的情况表示担忧,计划会和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会面,并探讨修订《1967年破产法令》,看是否调高破产门槛。为了缓解新冠病毒疫情对大马人民的财务影响,政府已在2020年通过修正1967年破产法令(Insolvency Act 1967)第5(1)(a)条文,将大马人民破产的欠债门槛,从马币 50,000 令吉调高至马币 100,000 令吉,而有效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8月31日。所以在2021年9月便已调整回原本设定也就是马币 50,000 令吉,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政府正考虑是否还需要再一次调整大马人民破产的欠债门槛以减低破产率。
根据官方资料显示,导致马来西亚人民破产的5大原因是个人贷款、汽车贷款、商业贷款、房屋贷款以及信用卡债务。当一个人无法偿还债务或资不抵债时,便会被逼进入非常窘迫的情况当中。在马来西亚有两种方式可以申请破产
- 被告 = 债主向法庭申请让欠债人进入破产程序
- 自主宣告破产 = 欠债人本身自主性地向法庭申请破产(没有限定最低的欠款额度),不过一旦法庭批准,欠债人就不可以反悔。
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根据马来西亚1967年破产法令,欠债人必须
- 在马来西亚居住的时间至少1年
- 或在马来西亚持有一间住宅房屋
- 或在马来西亚持有经营生意的场所
- 或亲自在马来西亚做生意
- 或通过代理人在马来西亚做生意
- 或成为马来西亚公司的合伙人
又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破产:
- 欠债至少马币 50,000 令吉或以上
- 拖欠债务的时间至少 6 个月或以上
其实申请破产前还有一个层次名为“报穷”,当一个人无法偿还债务而被债主起诉时,或欠债人自主性地提出破产申请时,就是处于报穷状态。当报穷后,马来西亚报穷局(Malaysian Department of Insolvency)将强制性要求欠债人和债主进行谈判,让双方商讨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偿还债务方案。“破产”是债主和欠债人无法就偿债方案达到共识,报穷局将会宣布谈判失败,然后通知法庭宣判欠债人破产。宣告破产将导致欠债人在财务和生活上受到各种限制,而欠债人的公司也将遭到清盘。
在马来西亚申请破产的5个步骤:
- 债主向法庭申请破产通知书
- 法庭会将破产通知书发给欠债人,破产通知书只有3个月的有效期限。而这个破产通知书发出2次后,不管欠债人有没有接收,都会当作已经送到欠债人手上
- 欠债人在收到破产通知书后,必须在7天内给予回应,或向债主取得和解共识
- 若欠债人7天内没回应或债主没撤销破产申请,该破产申请将成立
- 在提呈所需文件后,法庭将进行听证会并作出判决
温馨提醒:除了申请破产还可以寻求 AKPK 机构帮忙,他专业人士帮助进行财务重组并按照能力重新评估并设定分期付款的数额。有兴趣的可以查阅申请AKPK不等于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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