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非回教徒如要办理离婚手续当中分两种意愿,双方面同意离婚或是单方面离婚。因为这两种方法的处理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法院和代理律师需要清楚明白双方的意愿才能为申请人提呈意愿书到法院进行离婚手续。
双方面同意离婚
一对合法夫妻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申请离婚,但已婚年限必须是超过两年或以上,除非因为特殊情况且获得办理双方离婚手续的法官允许,否则在一般的情况下夫妻必须在婚后 2 年或以上才能提出申请。而双方同意离婚的申请书能允许双方自由做出协议,或者夫妻双方在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彼此提出自己的要求如孩子的抚养权,赡养费数额,以及双方的资产分配。
一般上双方若同意离婚,申请离婚的手续大概需要5至6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可以不需要出席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JPN)的审理程序。不需要双方分居2年或以上才能申请离婚,关于双方同意离婚的理由也不需要特别阐明。
单方面离婚
合法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可以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提出离婚。离婚的理由可以是另一方有外遇、另一方的不合理的行为举止,让申请者无法继续相处下去、另一方抛弃申请者两年或以上、夫妻双方已分居(或分房)超过两年或以上。
以上所提及的情况,都是大部分夫妻作为申请离婚的正当理由。但有一些人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双方一定要分居超过两年才可以申请离婚吗?其实是不需要,分居两年或以上只是申请离婚的其中一项理由而已。
如果是单方面申请离婚的话,办理离婚的手续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不同理由的离婚案件所需的时间是有分别的,这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当中包括法庭的审理排期、案件的复杂程度、双方做出决定所需的时间、律师楼的办事效率和相关经验、在律师的建议下所做出有关赡养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配等的妥善安排、签署离婚协议书、在律师的陪同下出席法庭的审讯、领取离婚证书等种种原因都会导致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被延长。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当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赡养费数额,以及双方的资产分配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双方可以根据律师的建议向高等法院提出必要的申请或是双方讨论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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