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申请离婚,如果是双方同意离婚,那就得等2年或以上才能提出离婚,但由于是双方同意离婚,所以在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时间上相对会比较短而且费用低。双方可以自由提出条件,并由代表律师呈交法院,双方出席法院宣判后等候4个月便能顺利办妥。如果有特别理由,如需要注册新一段婚姻关系,那么可以申请提前,大概1个月便能拿到离婚证。
如果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可以不需要等待2年便可以提出申请。欲申请离婚的一方,必须先到国民登记局的婚姻部门填写表格。接着协调小组将预先通知双方辅导的日期,并进行3次不同日期的婚姻辅导,主要是为了帮助双方试着挽救婚姻。这个过程大概需要耗费4 至 6 个月的时间进行。所需文件包括:
- Borang KC14 (向柜台索取)
- 身份证 / 正本护照
- 正本和副本的结婚证书
- 其他相关文件 (如果有的话)
婚姻仲裁局会在 6 个月以内解决问题,并会通知双方出席听证会。一般来说,会有至少两次以上的面试。若协调小组认为此段婚姻已经无法挽救了,就会颁布婚姻破裂证书。之后就可以去找律师向法庭申请单方面离婚了。如果对方有出席最少一次的协调,JPN会发一封KC29的信。如果对方有3次都没有出席,JPN会发一封KC28的信。欲申请离婚的一方有了KC28或者KC29,就能够找律师办理离婚手续了。
如果对方全程没有出席或者请律师抗辩离婚申请,到最后申请者所要求的条件,法官一般都会批准。如果对方请律师抗辩,申请者可以选择谈判条件或者打官司,让法官作出最后判决。倘若法庭批准了离婚申请,离婚证书将会在上法庭后的第 4 个月(3个月的冷静期+1个月处理离婚证书)拿到。离婚证书是由聘请律师处理,不需要当事人亲自到法庭处理,时候聘请律师将会给当事人一份合法的离婚证书。
无论是双方同意离婚或单方面提出离婚,除非有特别情况并要求法庭去除3个月的冷静期,如打算下一个月结婚注册新的婚姻、打算长期出国公干或定居、婚姻不可能复合但需要法官能接受这个理由。如果特殊情况被接纳,那么法庭将会批准并宣判离婚立刻生效,离婚证书也会在上法庭后的1个月内拿到。国家登记局(婚姻注册部)则需要3个月来更新申请者的婚姻状态,这是从他们接收到聘请律师呈交文件的日子开始计算。
原创文章,作者:兰台书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oeagle.net/23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