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书重要吗?答案是重要的,因为这是一份证明婚姻状态的文书证明。如果打算再婚,这份合法又有力的文件是必须呈交的。如果结婚证书不小心遗失了或破损了或天灾导致毁坏了,事后可以向马来西亚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JPN)办理新的离婚证书。
如若没有办法亲自到国家登记局办理,可以透过亲属或代表律师前往国家登记局申办。申请时需要缴付一笔马币 50 令吉的费用,便可以申请新的离婚证书。如果是当事人亲自前去申办会方便许多。
申请条款
- 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 NRD 系统审查当前的婚姻状态以及结婚记录。如果NRD系统中保存的记录完整且有序,那么离婚证书便可以在同一天内办妥并发出。
- 如果申请者身在国外那就可以透过邮寄方式,如果NRD系统中保存的记录完整且有序,整个申请过程大概需要 14 个工作日。如果NRD系统中保存的记录不完整的话,建议申请人先进行婚姻记录查询申请,这个过程需要大概 14 个工作日,每项搜索费用为马币 5 令吉。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中一方配偶(需要携带其中一方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如果父母在世,需携带父母的授权书;如果无法追踪父母,则需要高等法院命令,指示 NRD 签发婚姻登记册的搜索);律师 (代表委托人提交此申请的律师必须提交完整的信息,包括姓名和编号, 大马身份证,并在 JPN.KC09 表格 C 栏中盖上官方法律印章)
- 注意:与夫妻婚姻无关的人不得管理婚姻登记簿的搜索或提取。
所需文件
- 婚姻登记审查和检索表(JPN.KC09)
- 通过柜台申请:非公民的 MyKAD 或原始护照
- 邮寄申请:MyKAD 副本或护照副本(包含个人信息的页面)
- 婚姻登记处所有人的授权书(原件)
- 通过律师事务所提出的申请:-
a) 表格 JPN.KC09。
b) 律师事务所 (ASAL) 的正式信函。
c) 如果律师委托他人管理搜索/提取申请,则需要律师事务所的授权书。
d) 配偶之一的授权书(原件)。
e) 律师和其中一位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f) 婚姻登记副本(如有)。
g) 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h) 离婚文件副本(法院出具的绝对 Nisi 法令证书 / JPN.KC32)。
i) 申请人的申请书(如果以邮寄方式提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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